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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十个严禁”谨防中秋国庆双节“四风”反弹

作者:王威涛 文章来源:市公路局 发布时间: 2017-09-30 字体:【】【】【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纪委有关纪律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9月27日,市公路局党委下发通知,就深入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公路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谋划,扎实开展,力求成效。要按照《娄底市运用监督扰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教育警醒单位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月饼等节礼;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5.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晚会和节庆演出;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借车;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8.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0.严禁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市局党委还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找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和问题。坚持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开展党内谈话;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市局党委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不打招呼,临时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局属各单位的“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一查到底,坚决按程序查处并通报曝光,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