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 | 曾迎归 |
来信时间: | 2016-04-19 |
信件标题: | 道路施工中安全隐患 |
信件内容: |
公路管理局的领导: 您好 于2016年4月19日,在氐星路新一佳对面的道路由于施工,在地面上留下一片浅坑,但是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或者防护措施,在晚上时,由于光线昏暗,一摩托车不小心驶入浅坑,轮胎与浅坑边缘发生摩导致车重心不稳,好在司机一直没有放弃,最终使车安稳停下,但是司机的大腿却因此受伤严重。 我知道我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所以恳求公路管理局的领导能够对此类事件重视起来,并且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负起责任帮帮那位受伤的司机。 此致 敬礼 2016年4月19日 |
回复内容: |
曾迎归,您好! 感谢您关注娄底公路。我局管辖的公路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您所提及的氐星路属于城市道路,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建议向市政部门反映。 |
回复时间: | 2016-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