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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路系统教育培训计划

作者: 文章来源:市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15-06-17 字体:【】【】【

我局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已经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审批备案,根据《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娄财行﹝2014)183号),具体培训项目及经费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人事干部培训内容:国家、省、市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养老保险新政策、工资改革政策及操作业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业务培训等。

2、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家赔偿法》等。

3、养护培训内容:公路预防性养护专业知识、《统计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4、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等。

二、培训对象及天数(含报到)

1、市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分管人事领导和人事劳资工作人员共30人,培训时间4天。

2、全系统路政执法人员每年分批组织培训,今年90人,培训时间4天。

3、全系统各单位养护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干、统计员共50人,培训时间3天。

4、全系统各单位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共30人,培训时间4天。

授课:拟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教授亲临指导并授课。

三、培训地点、时间

培训地点拟定娄底范围内有培训场所的基地或宾馆。时间初定6月至10月。

四、培训经费及来源

经费来源为我系统按照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的2.5%安排的培训费预算(2015年预算按919人基本工资的2.5%计算为30.05万元),具体分配为:

1、人事干部培训经费:48000元;

2、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144000元;

3、养护培训经费:60000元。

4、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经费: 48000元。

五、培训经费使用及结算

培训经费严格按照《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杜绝违规,不得虚报、摊派培训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乱收费。

培训经费使用及报销结算按以下程序办理:

1、培训组织实施前,相关科室报具体方案,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下发培训通知。未审批备案的培训项目不予批准。

2、培训结束后,凭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发票,填报结算单,经财务科审核后按程序报销。

3、超范围、超标准的培训开支不予报销。

本计划经市局财务科审核,报市局党委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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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