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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官网网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市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16-04-12 字体:【】【】【

为更好地推动娄底公路事业快速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我局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热潮,根据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为统揽,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进程,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另行下文。

三、共性任务

(一)思想教育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督查;组织好党委(总支、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建立理论宣传阵地,且管理有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和学习交流活动,推动讲话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各级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从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形成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

3、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4字要入目、入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教育和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各单位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学先进活动,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对近年来我市道德模范、重大典型的知晓率达到100%;开展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二)道德建设 

5、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运用有效阵地,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本行业本部门加强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全年开办道德讲堂至少4期。

6、大力培育道德模范。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学习、评选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娄底市中心城区‘文明之星’活动,不断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或善行义举榜;在本单位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座谈会全年不少于两次。

7、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制定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具有部门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党员干部注册志愿者人数至少占单位人数的60%以上,并能深入所在社区认领志愿服务,踊跃参加全市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社会效果明显。

(三)文明创建

8、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各级创建单位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和帮扶计划,全年至少完成1个贫困村帮扶任务。单位干部职工在社区家庭关系和睦、人际关系融洽,有好的家风家训。

9、继续开展“三个文明”进机关活动。加强文明礼仪知识教育,普及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相关知识,在公务接待、会议发言、电话联络等环节全面使用普通话;机关单位有文明用语和文明公约,有服务项目公示和服务指示牌,有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并得到认真落实;执法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无重大侵害群众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市民对单位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高于90%;

10、不断深化创佳选优竞赛活动,扎实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全面推行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五种基本服务规范,抓好行政执法公示、首问责任和完善便民措施的落实;示范窗口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窗口行业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四)社会秩序管理 

11、机关工作秩序良好,全年无社会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上访、较大负面社会舆情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形象的事件发生。

12、单位内部关系和谐,干部职工遵守《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讲究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无闯红灯、醉酒驾车、违犯禁酒令、吵架斗殴、故意损坏公物等不文明现象。

13、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牢固,注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不抚养未成年人等侵犯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无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 

(五)环境建设 

14、加强机关环境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深入开展“文明院落”活动。不断巩固创卫创模创园成果。单位卫生洁净,无卫生死角,无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15、注重公共场所道德,办公单位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戒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单位车辆停放有序,单位绿化、美化、净化、硬化达到标准要求。

(六)公益事业

16、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救灾捐助、慈善捐赠和无偿献血活动,并形成机制。

17、干部职工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能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对待群众来访文明有礼,细致周到;公交车上能主动为老、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干部职工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支持率达到100%,无影响恶劣的不见义勇为现象;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达到70%以上

四、专项创建任务 

18认真开展娄底市“万名干部下基层、解难惠民促发展”四大活动,积极组织人员落实信访积案大化解、项目建设大比拼、企业经济大帮扶、精准扶贫大推进等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做好记录、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干线办、帮扶工作组、扶贫工作组。

19、建立健全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继续开展防汛抢险、社区服务、慈善捐助、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养路科、办公室。

20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公路”、“平安单位”活动。加强公路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实时发送公路路况、交通实况,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温馨提示,群众及时了解公路信息,明确注意事项,安全方便出行抓好单位综合治理、安全防控等工作。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办公室、科技科、养路科、安全监督科。

21、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建设。大力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有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众对行政行风满意度达90%以上。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路政支队、检测站。

22、组织抓好“文明单位”、“文明院落”、“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弯腰行动”的创建、评选活动,有工作方案、有活动内容、有考评检查、有总结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23、加强党建工作,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充分运用党员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的经验,提早谋划、先学先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力争多出成效、多出经验。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局属各党组织。

五、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部署、全面启动阶段(2015年-2016上半年)。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制定《娄底公路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相关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阶段(2016年)。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团结,服从大局,严格落实各指标要求,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漏洞,及时改进和补救,并将检查结果、改进措施报送局创建办。局创建办每季度对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打牢创建工作基础。

(三)总结经验,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根据测评结果,认真做好各项创建任务的总结和梳理,及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创建办。不断查缺补漏,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六、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整体提升我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市民对城市居住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克服事不关己的思想和厌烦情绪,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局属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创建基础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水平。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通畅高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协调和安排部署我局的创建任务。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建目标任务的对内发动和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简报、横幅标语、摄影展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促进文明争创活动人人参与,蔚然成风。

(四)督查激励,确保实效。局创建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开展创建工作进展与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将“三个创建”(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把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创建工作开展积累经验、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