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报道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关于在全系统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卫生大清扫”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市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16-05-05 字体:【】【】【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娄底市已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全面推进“巩固国卫城市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创文办统一部署,经市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系统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卫生大清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16年4月份开始,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为活动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调整至放假前一天下午;如遇雨雪灾害天气,则由各单位于次月自行安排时间补足。

二、参加人员

全系统干部职工。

三、活动重点内容

1.搞好单位院落卫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家属人人动手,对单位办公楼、家属楼、院落进行全面清扫。做到办公楼窗明几净,办公室摆放整齐,院内无“六乱”现象(乱堆乱占、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彻底清除“牛皮癣”。

2.搞好门前三包。各单位要全面负责辖区的“门前三包”工作,做好卫生劝导,临街责任单位要做好门前至道路路缘石以内范围的“门前三包”工作,确保责任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3.搞好街道卫生。按照管理责任或采取协助、义务服务社区等方式,负责清扫到位,确保大街小巷清洁卫生。

4.搞好除“四害”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四害孳生地的治理工作,清理垃圾、清除积水、封堵鼠洞,完善灭鼠毒饵站和“三防”设施,全力做好老鼠、蟑螂、苍蝇、蚊子的消杀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职责分工开展好卫生大清扫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亲自参与,确保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

2.人人参与。各单位至少要安排一半以上人员参与到卫生大清扫活动中来,通过扎实全面清扫,最大限度地改变环卫面貌,营造 “讲文明、树新风” 的浓厚氛围,大清扫所需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购置。    

3.督查考核。市局创文办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随机抽查并纳入月度考评和年终考核。

 

    

 

市公路管理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