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宣传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公路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方案》已经市局创文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公路管理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2日
公路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方案
为全面推进娄底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全员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根据娄创文办〔20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公路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广泛发动,强劲造势。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真正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正面引导公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投身创建活动,以自己的文明言行,齐心协力建设好共同家园,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义、《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娄底市民文明手册》、娄底市民文明公约。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
3、“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公益广告。
4、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附后)。
5、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动态、亮点、经验和典型。
6、“做通情达理、文明有礼的娄底人”系列主题活动。
7、近年来我系统涌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党员好干部等先进典型。
三、宣传任务
1、户外广告
五个县市区公路局必须在本单位管养的干线公路醒目位置,新建固定的大型创文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内容(红底白字):①做通情达理、文明有礼的娄底人;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③我的娄底我的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靠大家。
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每天滚动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不少于总量的30%。
2、社区(小区)宣传
①各有独立院落机关、单位,要在单位办公区域,统一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文明公约宣传牌以及“遵德守礼”宣传牌,每类不少于1组。
②各单位要制作创文专题宣传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橱窗宣传内容。
3、入户上门宣传
组织机关干部和志愿者走访单位小区内每户居民家庭和每个门店,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宣讲创建文明城市常识,确保每个家庭、每个门店入户宣传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宣传组,负责统筹实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各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单位实际,认真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督促检查。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督查范畴,并责令行动迟缓、工作被动的单位限期整改。
3、加强资料收集。各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要同步做好宣传方案、实景照片、视频截图等资料收集工作,定期整理归档并报送市局创文办宣传组。